重庆市肿瘤医院关于下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待遇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7
一、本办法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学员培训积极性,适用于在我院培训的住培医师。
二、待遇来源:由中央财政补助、市级财政补助、医院补助组成,要求中央财政补助三分之二和市财政补助全额发放给学员,医院发放不低于1500元/月(不含保险)的基本工资和补贴。
三、待遇发放:我院住培医师待遇由财政补助、保底工资、住宿补贴、餐卡补贴、奖学金五部分组成。单位人工资关系不变,仍属其委派单位管理;单位人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由其委派单位负责发放。
按现行规定:财政补助2500元/月、保底工资1500元/月、住宿补贴300元/月需全额发放;餐卡补贴400元/月参照本院职工管理;奖学金按培训学员学历及培训年限进行区别,执行不同级别奖学金,依据学员月考核按系数指标浮动发放。
四、奖学金发放:
(一)发放标准
培训年限
学历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本科及以下 200元 700元 1700元
硕士研究生 700元 1200元 2200元
博士研究生 1200元 1700元 2700元
(二)系数指标:以月考核分数为准,各部门切实严格考核,真实反应住培医师工作学习情况。
1.月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按系数1全额发放。
2.月考核分数80-89分:按系数0.9发放。
3.月考核分数70-79分:按系数0.7发放。
4.月考核分数70分以下:不发放。
五、在协同基地培训期间待遇发放:财政拨款、保底工资、住宿补贴、餐卡补贴按原要求发放,奖学金依协同基地反馈意见按系数发放。
六、社会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由我院支付;单位人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由其委派单位代扣代缴。
七、住培医师休产假期间按社保的生育险相关规定执行,医院发放财政补助部分。住培医师补轮转学习期间仅发放保底工资、住宿补贴与餐卡补贴。其他相关管理按《重庆市肿瘤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习纪律管理办法》(重肿科教〔2017〕6 号)执行。
八、本办法由医院科教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肿瘤医院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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