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检查须知

根据卫生部分颁发的《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重庆市病理科建设管理规程》及《三级甲等肿瘤医院病理质控标准》要求:
常规病理组织诊断报告书在接收标本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疑难病例和特殊标本除外。
常规细胞病理诊断报告书在接收标本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疑难病例和特殊标本除外。
因此,为了加强病理质控管理,杜绝差错事故隐患,医务部病理科遵循病理工作流程的客观规律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对病理检查作出以下规定
1、门诊手术及活检标本,病理组织学诊断报告书在接收标本后第3个工作日下午5时后发往门诊相应科室。
2、住院手术切除标本,病理组织学诊断报告书在接收标本后第4个工作日下午5时后发往相应病区。
3、疑难病例、恶性肿瘤根治术病例及其它特殊原因,需要重新取材制片、免疫组化、特殊染色及会诊讨论等,按照上述规定,病理组织学诊断报告书顺延2-3个工作日(骨组织脱钙病例顺延1周)并向有关科室发出迟发报告通知书.
4、门诊及住院病理细胞学检查病例,当日上午8:00至下午4:00时内接收的标本,分别视接收标本的具体时间,于上午11时或下午4∶30分内发出病理细胞学诊断报告书(TCT检查报告书发出时间均为下午4时),下午4∶00时以后接收的病理细胞学检查标本于次日上午11时发出报告。
5、门诊或住院小活检病例,包括胃镜、纤支镜、鼻咽镜、膀胱镜、阴道镜、乳腺癌及胸腹腔肿块粗针穿刺活检的标本(淋巴结不宜穿刺活检),在患者特需情况下,可作加急病理诊断报告。非上述规定来源的标本,不宜作加急报告,以免毁损标本,延误诊断,引发差错事故。接收加急标本的有效时间为当日下午4∶3 0分以前,病理加急诊断报告书在接收标本后次日上午11时发出,并由相关人员到科室签字领取。
6、病理针吸细胞学检查,科室执行患者知情告知签字制度。
7、病理标本快速冰冻检查,科室执行患者知情告知签字制度,并提前一天预约。冰冻切片30分钟内发出报告,同一时段相继收到同例患者的多次标本或多例患者的标本,发出报告的时间以此类推,疑难病变可酌情延时,对不足以明确诊断的病例应告知等待石蜡切片确诊。冰冻报告一律以书面形式发出,严禁口头转述或电话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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