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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甲减误区知多少?

发布时间:2016-06-28

        甲状腺机能减低症(简称“甲减”,hypothyroidism)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甲状腺素生成减少,或因外周组织对甲状腺素的敏感性减低,继而引起一系列代谢减退的表现。很多人都知道“甲亢”,但对于“甲减”却知之甚少。事实上,近年来“甲减”的发病率已经超过“甲亢”,一跃成为威胁百姓甲状腺健康的头号杀手。但因其起病隐匿、症状不典型,早期难以发现,往往长期被漏诊或误诊,因而所带来的健康危害反而更大,故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亚临床甲减”也属于“甲减”

      错。

      所谓“亚临床甲减”是指血清甲状腺激素(T4、T3、FT4、FT3)水平正常而促甲状腺激素(TSH)升高的情况。而甲减的定义是:“由于甲状腺激素合成和生理效应不足引起的全身性疾病”。亚临床甲减由于甲状腺激素水平处于正常范围,所以,“亚临床甲减”不属于“甲减”。

      “亚临床甲减”一概不必治疗

      错。

      “亚临床甲减”是介于正常和甲减之间的一种过渡状态,如果不加干预,每年大约有5~15%的“亚临床甲减”发展为“临床甲减”。现有大量证据表明:“亚临床甲减”与高脂血症、心脑血管疾病、受孕机率、孕产期安全及后代智力异常等均有一定关系。

      亚临床甲减治疗的益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甲状腺素(L-T4)治疗能有效地预防甲减的发生;其次,甲状腺素治疗能改善血脂的状况,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第三,甲状腺素治疗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亚临床甲减的症状,如疲乏、嗜睡、畏寒、抑郁、记忆力下降等等;最后,甲状腺素治疗对卵巢排卵功能减退和不育症的治疗有帮助。

      亚临床甲减是否需要治疗应因人而异,区别对待。目前公认以下亚临床甲减患者需要治疗:①TSH>10 mIU/L;②合并甲状腺肿;③胆固醇显著升高;④准备怀孕或处于妊娠期的女性。而对于亚临床甲减伴冠心病患者不主张进行替代治疗。

      甲减纠正后,便可停药

      错。

      导致甲减的病因很多,如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甲状腺手术或放疗后、抗甲状腺药物服用过量、碘缺乏、亚急性甲状腺炎的甲减期等等。其中,大多数甲减(如桥本甲状腺炎、甲状腺手术或放疗后)都是永久性的,需要终身服药。只有少部分甲减(如亚急性甲状腺炎、药源性甲减或碘缺乏甲减)是暂时性,可经治疗后痊愈,而无需终身服药。

      许多患者将终身服药看成了一种负担,其实大可不必。“甲减”表明体内缺少甲状腺激素,终身服药的目的就是补充身体缺少的甲状腺激素,一般服用几周后甲状腺功能便可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如果随意停药,原来消失的症状可在1~3个月内再次出现,患者会出现怕冷、少汗、乏力、体温偏低等一系列代谢降低的症状且对脏器的损伤往往是不可逆的。尤其在怀孕期间,此时母亲对甲状腺素的需求增加,若补充不足,会影响胎儿生长。

      妊娠期甲减与普通人甲减的控制标准是一样的

      错。

      普通人群血清TSH的正常范围是0.3~5.0mU/L。妊娠期间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TSH参考范围与普通人群不同。目前尚无妊娠期特异性的TSH参考范围,但国内外一致的观点是在妊娠早期(妊娠12周前)TSH参考范围应低于非妊娠人群20%~30%。美国甲状腺协会(ATA)推荐TSH 2.5mIU/L作为妊娠早期TSH的上限,超过2.5mU/L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甲减”。妊娠期甲减的治疗目标是妊娠早期血清TSH 水平<2.5mIU/L,妊娠中期和晚期<3.0mIU/L,FT4保持在非孕妇正常范围的上1/3水平。

      甲减妇女怀孕后需停止甲状腺素治疗

      错。
          有些甲减妇女,因为担心甲状腺素对胎儿有影响,于是在准备怀孕前或妊娠期间擅自中断甲状腺激素治疗,这种做法非常错误。

      首先,准备怀孕的甲减妇女,若停止甲状腺激素治疗,由于排卵异常一般不易受孕。再者,怀孕的前12周是胎儿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而在孕12周以前胎儿自身甲状腺尚未发育成熟,胎儿所需的甲状腺素几乎全部来自母体,如果孕妇甲减没有及时治疗,将会导致新生儿智力发育受损和生长发育障碍,此外,还会增加流产、早产、胎盘早剥等产科并发症,威胁到母亲和胎儿的生命。

      有鉴于此,如果在妊娠前已经确诊为甲减,应及时调整左旋甲状腺素(L-T4)的用量,将血清TSH调整至2.5mU/L后再怀孕;如果是妊娠期间发现甲减,则要尽快地、足量地补充L-T4,使甲状腺功能尽快恢复正常,以最大限度消除甲减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L-T4的起始剂量是100~150ug/天。

      一般说来,甲减妇女妊娠后对L-T4需求量通常比非妊娠者增加30~50%,原因是妊娠状态下对甲状腺激素需求量增加和TSH控制上限目标值减低。所以要及时增加L-T4剂量,而不是减少或停用L-T4。分娩后产妇应及时减少L-T4剂量,恢复到妊娠前水平。

      甲减产妇不宜哺乳

      错。

      到目前为止,尽管甲减妇女广泛使用左甲状腺素(L-T4),但无任何证据表明本品会对胎儿产生危害,即便是在服用较大剂量L-T4治疗的情况下,哺乳时分泌到乳液中的甲状腺激素的量也不足以导致婴儿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或TSH分泌被抑制,因此,甲减产妇服用优甲乐对宝宝是安全的,完全可以放心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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