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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中心党支部集体组织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0-07-27 本文来源:胃肠肿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7月10日上午,党支部陈刚书记组织全科党员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如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此次学习,陈刚书记从总则、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以及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逐条进行了细致、系统的分析和解读,《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原则、途径和程序,重点强调发挥人民调解途径在化解医疗纠纷上的作用,同时将预防医疗纠纷提升到立法层面,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保障患者知情权、选择权方面,对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方法、告知对象等做了详细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陈刚书记强调作为一名党员同志,我们要结合临床实际工作,改变观念,加强学习,提升内涵。首先,我们要转变思想观念,在构建和谐社会及今天,转变以疾病为中心的传统观念,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现代理念,充分体现一切为病人服务的宗旨,同时要增强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意识,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和态度,要认识到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不仅会给患者及家属带来痛苦和不幸,还会给自己带来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同时也会影响医院的声誉。其次,我们要更加努力的学习,提升自身的内涵,另外要求自己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对病人负责,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差错,才能遏制纠纷的源头。

通过此次学习各位党员同志收获颇丰,并表示在今后的临床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医疗规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己的工作查缺补漏,把条例的内容落到实处,保障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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