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员、环境和社会不受各种有危害或有潜在危害的生物因子威胁,2月28日下午,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检验科组织开展生物安全专项培训及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考核。
培训中,付刚主管技师结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CNAS-CL05:2009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WS 233—201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详细介绍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实验室硬件设施规划与设置、生物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个人防护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感染性样本的标志和运输、意外事故处理、废弃物处理、菌毒株及危化品管理等内容。讲解过程既提纲挈领地为大家整理了生物安全管理的总体框架,也深入浅出地解答了一些日常生物安全管理活动中的困惑,分享了可操作的工作经验。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于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落实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安全管理是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要的工作环节。 在微生物和医学实验室中,生物安全是指为了避免各种有危害或有潜在危害的生物因子对人、环境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或潜在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措施(硬件)和管理措施(软件),达到对人、环境和社会的安全防护目的。医学检验科一直重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负责人牵头的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认真履职,硬件(实验室规划、防护物资)和软件(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双管齐下,废弃物管理、菌毒株及危化品管理专人专管,生物培训及考试定期举行,使实验室技术人员更深入的了解生物安全重要性与安全性,进一步提升对相关标准的执行力度,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