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人大代表关注医疗体制改革 提交“卫生立法”议案

发布时间:2013-03-06

    华龙网北京3月5日21时讯(特派记者庞可)作为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肿瘤医院院长周琦今天上午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后,欣喜地发现,报告中提到“深化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而今年,她恰好拟提交一份关于加快制定《卫生法》的议案,并提出“随着医疗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在我国制定一部《卫生法》非常必要”。

    总结:过去五年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有长足进步

    在周琦看来,过去五年,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有很大进步,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都取得了一定成就。以重庆为例,目前,乡村卫生院、县级医院再到三甲医院这一基本框架已搭建完成。但目前却面临一个问题——“硬件有了,缺少医疗人才!就好像庙修好了,却没有和尚来念经。”

    不过,针对这种状况,国家已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在大医院培养人才,或将综合素质较高的全科医生下放到县级以下医院等。”周琦认为,在医疗改革方面,重庆和其他地区一样,都期望得到国家更大的关注和投入。而通过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她很欣喜地看到了国家和政府投入的决心。但她认为,随着医疗体制改革逐渐深入,缺少一部基本的法律来规范。

    观点:医疗体制改革深化需要一部完整法律来规范

    通过调研,周琦给出了这样一组数字:目前在卫生领域,卫生相关法律有9部;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的卫生行政法规有27部;由卫生部制定发布的部门规章有400余件。此外,卫生部还制定了约1500余个卫生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政府也制定了大量地方性卫生条例或地方性规章。

    但目前,现有卫生法规之间出现了一些脱节甚至矛盾的情况。周琦举例,如《食品卫生管理法》涉及7个部委,食品原料由农业部、林业局管,加工销售、进出口由商务部管,质量是技监局管,食品企业的审批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吃到肚子里是卫生部管,最后消化排泄后是环保部管理。这样的分工,一旦出现事故就很难分清是谁的责任,很容易出现推诿现象。因此,她表示,制定一部《卫生法》势在必行。

    行动:周琦拟提交关于加快制定《卫生法》的议案

    1、全面具体地规定国家、行业部门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科学介定卫生的范畴和工作指导原则以及机构的设置与职责、相应的法律地位。

    2、《卫生法》应包括国家医疗卫生基本制度,医疗管理机构、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药品器械管理机构、食品管理机构的法律责任,医疗卫生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的投入与物资保障的政府责任与投入机制,医疗卫生对外交流与合作、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以及医疗卫生工作者、医疗卫生服务受益者的责任与权益。

    3、公益性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的政府责任和界限,相互补充机制。

    4、医疗卫生基本制度中还应涉及医疗卫生体系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由谁、通过什么机制、向谁提供什么样的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费用由谁负担、如何负担问题。

    5、明确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医疗管理机构、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药品器械管理机构和食品管理机构责任与义务。

    6、由通过国家资格认证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工作者向医疗卫生服务受益者提供合格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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