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2016年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本次启动2015、2016年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重点项目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工程、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口健康、新能源、资源环境、现代农业以及综合交叉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前沿技术研究。(申报指南见附件)
      一、资助强度
      每项资助强度为20万元。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自由网上申报,对项目组织单位实行限项推荐。申报限额请登录"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查询。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当前信用分应不低于8分,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主持在研的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同一计划类别的项目只能申报1项;
      (四)项目组成员参加在研的项目不超过2项。
      (五)除上述申报条件以外,其他条件详见附件3。
      四、申报时限
      2015、2016年重庆市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重点项目于9月29日下午14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下午17时。
      为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以便我委尽快组织专家评审,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我委将于10月30日下午17时关闭网上申报系统,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各1份)请于10月30日下午17时前送市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严禁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控制数简单分解,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申报、限制其它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三)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四)申请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有效。
      (五)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六、咨询电话
      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范 亮 67912271
      纪检监察室:赵小平 67513692 
      网络支持:谢红亚 67511205
      雷阳星 何大维 67512626 67512869(传真)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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