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指南

发布时间:2015-06-29
我院作为四川省首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从2015年7月1日起,四川省成都市和广安地区的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患者到我院就医可进行医保刷卡实时结算,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1、参保患者在我院住院,只需支付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我院垫付。(目前只能进行住院费用的实时结算)。
2、参保人须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3、办理入院手续时,参保人须持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我院进行刷卡登记、结算。
4、跨省联网实时结算的报销政策:按照“目录互认、参保地待遇”的政策执行。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支付标准按就医地医保规定执行;而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则按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备注:外科大楼一楼医保服务窗口咨询详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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