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待遇发放办法(2023 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本文来源:教务科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

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待遇发放办法(2023 )》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指标2022年修订版》的要求,现修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待遇发放办法2023 》,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待遇发放办法2023 版)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2023 6 2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待遇发放办法(2023

一、本办法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培训积极性,适用于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培医师。

二、待遇来源:由中央财政补助、市级财政补助、医院补助组成,要求中央财政补助三分之二和市财政补助全额发放给住培医师,医院发放不低于 1500 元/月(不含保险的保底工资和补贴。

三、待遇发放:我院住培医师待遇由财政补助、保底工资、住宿补贴、餐卡补贴、奖学金、院级激励和科室激励七部分组成。单位人工资关系不变,仍属其委派单位管理;单位人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由其委派单位负责发放。医院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医师购买保险和公积金。保险和公积金都参照非编职工执行。

财政补助 2500 元/月、保底工资 1500 元/月全额发放;未住学生公寓,发放住宿补贴 300 元/月;餐卡补贴 400 元/月;奖学金按住培医师学历及培训年限进行区别,执行不同级别奖学金,依据住培医师月考核按系数指标浮动发放;院级激励和科室激励根据执医、专业以及考核等因素发放。

四、奖学金发

(一)奖学金发放标准


2022 年起,奖学金发放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院职工上一年度收入增减幅度,并与市内其他同级同类医院住培医师待遇标准相当的水平进行调整,在当年新招收住培医师入院时统一落实到位。

系数指标:以月考核分数为准,各部门切实严格考核,真实反应住培医师工作学习情况。

1. 月考核分数 90 分及以上:按系数 1 全额发放

2. 月考核分数 80-89 分:按系数 0.9 发放。

3. 月考核分数 70-79 分:按系数 0.7 发放。

4. 月考核分数 70 分以下:不发放

(三)增发 20%留存。

每个月在奖学金发放标准基础上,按照考核结果另行增发 20%。年度考核合格者,增发 20%奖学金全额发放。年度考核首次不通过者,增发 20%奖学金不予发放。住培医师首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者,扣发结业年度的增发 20%奖学金。培训结束当年因执医未通过不能正常参加首次结业考核,结业年度增发 20%奖学金也一并取消。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院内年度理论考核、院内年度技能考核、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年度考核合格的基本要求为首次参加院内年度理论考核及格、首次参加院内年度技能考核及格。在此基础上,结合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综合评定。

五、院级激励

(一)薪酬待遇

1.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我院的住培医师发放 500 元/月。根据《关于住培学员独立执业制度的指导意见》,科室考核认定可以独立执业并经医务科授权后,在该科室轮转期间再发放 500元/月。

2. 麻醉科等紧缺专业基地住培医师,发放 300 元/月

3. 2021 年起,住培医师本年度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者,一次性奖励 5000 元。“住培医师本年度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者”的认定标准为到我院参加培训后首次参加考试。住培医师应在指定时间段内向教务科提交奖励申请和相应佐证材料,过期未报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不予补报。教务科对奖励申请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医院审核,医院审核通过后发放。

4. 住培医师在培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考核未通过,下一年度每月从奖学金中扣发 300 元。

(二)评先评优

1. 根据市住培办统一安排开展住培医师年度评优工作,结合年度考核成绩、科研业绩、比赛奖励等指标,形成年度优秀住培医师名单8%),优秀住培医师次年度每月发放 300 元。

2. 每年 7 月对当年结业考核住培医师开展评优,根据结业考核成绩、科研业绩、比赛奖励等指标,形成优秀结业住培医师名单20%),优秀结业住培医师一次性奖励 500 元/人。

(三)科研奖励

住培医师发表论文,报销版面费或论文奖励参照本院职工

(四)比赛获奖

住培医师参加住培相关市级以上比赛,一等奖 5000 元/人二等奖 3000 /人,三等奖 2000 /人。

六、科室激励

(一)基本条件

1. 轮转学习期间,胜任科室安排的业务工作,具备科室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能力。

2. 前期轮转期间,学习态度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未出现医疗事故,未受到科室有效投诉。

(二)激励方式

1. 依法独立执业的住培医师科室激励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800 元/月,由科室根据工作、学习完成情况考核发放。充分胜任科室一线工作的住培医师总收入含财政部分、医院部分、科室部分)原则上应达到本科室住院医师收入水平。

2. 原则上,未独立执业的住培医师科室激励额度为 500-800元/月。对在科轮转的住培医师发放科室激励应结合其月考核情况、体现其劳动价值。对月考核分数低于 90 分的住培医师,若科室发放激励低于 500 元/月,须提前向教务科提交书面说明,并对住培医师做好沟通解释。

3. 紧缺专业麻醉科和成绩突出者,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不低于 500 元/月。

4. 轮转科室用科室经费激励住培医师在本科室的工作,在报送科室奖金分配方案时一并报出。

(三)考核内容

临床医技科室结合科室业务工作实际,拟定本科室住培医师科内激励考核的内容,参考以下原则。

1. 内科科室。

根据收治病人数、(协助)管床数、病历书写数量与质量、值夜班等指标,结合住培医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等因素,制定本科室激励考核制度。

2. 外科科室

根据收治病人数、协助管床数、手术完成情况、病历书写数量与质量、值夜班等指标,结合住培医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等因素,制定本科室激励考核制度。

3. 医技科室

根据报告完成数、值夜班等指标,结合住培医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等因素,制定本科室激励考核制度。

(四)工作要求

1. 科内激励考核是提高住培医师工作积极性、提高科室工作效率、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各科室应结合学科特点建立适宜的激励考核制度。

2. 开展科内激励考核,应根据考核内容建立工作指标台账,住培医师值夜班必须纳入激励考核指标,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七、在协同基地培训期间待遇发放:财政拨款、保底工资、住宿补贴、餐卡补贴、紧缺专业奖励按原要求发放,奖学金根据协同基地反馈意见按系数发放。

八、社会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由我院支付;单位人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由其委派单位代扣代缴。

九、住培医师在培训时间满 1 年后可每年享受带薪年假 5天;住培医师休产假期间按社保的生育险相关规定执行,整月休假期间不发放补贴,可提供住宿;休假超过 15 天及以上,奖学金和保底工资以及院级激励部分按天数折算发放,提供住宿;休假在 1 14 天期间,保底工资按每天扣除 50 元,其他不变;住培医师因过程考核不合格导致补轮转,期间仅发放保底工资、餐卡补贴,提供住宿;住培医师因病假、产假等情况导致补轮转,可按请假期间年度考核发放奖学金,并发放院级激励、科室激励、保底工资、餐卡补贴,提供住宿。

十、本办法由医院教务科、人事科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 2023 9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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