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待遇发放办法(2021版)

发布时间:2021-06-09 本文来源:教务科

院属各科室:

为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医院医学教育委员会、医院住培领导小组审议、修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待遇发放办法(2021版)》,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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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202139      

附件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待遇发放办法(2021版)

一、本办法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培训积极性,适用于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培医师

二、待遇来源:由中央财政补助、市级财政补助、医院补助组成,要求中央财政补助三分之二和市财政补助全额发放给住培医师,医院发放不低于1500元/月(不含保险)的保底工资和补贴。

三、待遇发放:我院住培医师待遇由财政补助、保底工资、住宿补贴、餐卡补贴、奖学金、院级激励和科室激励七部分组成。单位人工资关系不变,仍属其委派单位管理;单位人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由其委派单位负责发放。

财政补助2500元/月、保底工资1500元/月全额发放;未入住学生公寓,发放住宿补贴300元/月;餐卡补贴400元/月参照本院职工管理;奖学金按住培医师学历及培训年限进行区别,执行不同级别奖学金,依据住培医师月考核按系数指标浮动发放;院级激励和科室激励根据执医、专业以及考核等因素发放。

四、奖学金发放

(一)2021年奖学金发放标准

   培训年限

学历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本科及以下

1200元

1700元

2700元

硕士研究生

2200元

2700元

3700元

博士研究生

3200元

3700元

4700元

2022年起,奖学金发放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院职工上一年度收入增减幅度,并与市内其他同级同类医院住培医师待遇标准相当的水平进行调整,在当年新招收住培医师入院时统一落实到位。

(二)系数指标:以月考核分数为准,各部门切实严格考核,真实反应住培医师工作学习情况。

1.月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按系数1全额发放。

2.月考核分数80-89分:按系数0.9发放。

3.月考核分数70-79分:按系数0.7发放。

4.月考核分数70分以下:不发放。

三、留存20%。

每个月在奖学金发放标准基础上,另行留存20%。年度考核合格者,留存20%奖学金全额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留存20%奖学金不予发放。住培医师首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扣发结业年度6个月的留存20%奖学金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院内年度理论考核、院内年度技能考核、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年度考核合格的基本要求为首次参加院内年度理论考核及格、首次参加院内年度技能考核及格。在此基础上,结合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综合评定。

五、院级激励

(一)薪酬待遇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我院的住培医师发放500元/月根据《关于住培学员独立执业制度的指导意见》,科室考核认定可以独立执业并经医务授权后,在该科室轮转期间再发放500元/月。

2.麻醉科等紧缺专业基地住培医师,发放300元/月。

3.自2021年起,住培医师本年度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住培医师本年度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者”的认定标准与“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要求相同,须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系统记录为准。住培医师应在指定时间段内向教务科提交奖励申请和相应佐证材料,过期未报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不予补报。教务科对奖励申请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医院审核,医院审核通过后发放。

4.住培医师在培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考核未通过,下一年度每月从奖学金扣发300元

(二)评先评优

1.根据市住培办统一安排开展住培医师年度评优工作,结合年度考核成绩、科研业绩、比赛奖励等指标,形成年度优秀住培医师名单(8%),优秀住培医师次年度每月发放300元。

2.每年7月对当年结业考核住培医师开展评优,根据结业考核成绩、科研业绩、比赛奖励等指标,形成优秀结业住培医师名单(20%),优秀结业住培医师一次性奖励500元/人。

(三)科研奖励

住培医师发表论文,报销版面费或论文奖励参照本院职工执行。

(四)比赛获奖

住培医师参加住培相关市级以上比赛,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六、科室激励

(一)基本条件

1.轮转学习期间,胜任科室安排的业务工作,具备科室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能力。

2.前期轮转期间,学习态度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未出现医疗事故,未受到科室有效投诉。

(二)激励方式

1.依法独立执业的住培医师科室激励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800元/月,由科室根据工作、学习完成情况考核发放。充分胜任科室一线工作的住培医师总收入(含财政部分、医院部分、科室部分)原则上应达到本科室住院医师收入水平。

2.原则上,未独立执业的住培医师科室激励额度500-800元/月。对在科轮转的住培医师发放科室激励应结合其月考核情况、体现其劳动价值。月考核分数低于90分的住培医师,若科室发放激励低于500元/月,须提前向教务科提交书面说明,并对住培医师做好沟通解释。

3.紧缺专业(麻醉科等)和成绩突出者,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不低于500元/月。

4.轮转科室用科室经费激励住培医师在本科室的工作,在报送科室奖金分配方案时一并报出。

(三)考核内容

临床医技科室结合科室业务工作实际,拟定本科室住培医师科内激励考核的内容,参考以下原则。

1.内科科室

根据收治病人数、(协助)管床数、病历书写数量与质量、值夜班等指标,结合住培医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等因素,制定本科室激励考核制度。

2.外科科室

根据收治病人数、(协助)管床数、手术完成情况、病历书写数量与质量、值夜班等指标,结合住培医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等因素,制定本科室激励考核制度。

3.医技科室

根据报告完成数、值夜班等指标,结合住培医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等因素,制定本科室激励考核制度。

(四)工作要求

1.科内激励考核是提高住培医师工作积极性、提高科室工作效率、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各科室应结合学科特点建立适宜的激励考核制度。

2.开展科内激励考核,应根据考核内容建立工作指标台账,住培医师值夜班必须纳入激励考核指标,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七、在协同基地培训期间待遇发放:财政拨款、保底工资、住宿补贴、餐卡补贴、紧缺专业奖励按原要求发放,奖学金根据协同基地反馈意见按系数发放。

八、社会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由我院支付;单位人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由其委派单位代扣代缴。

九、住培医师休产假期间按社保的生育险相关规定执行,整月休假期间不发放补贴,可提供住宿;休假超过15天及以上,奖学金和保底工资以及院级激励部分按天数折算发放,提供住宿;休假在1至14天期间,保底工资按每天扣除50元,其他不变;住培医师因过程考核不合格导致补轮转,期间仅发放保底工资、餐卡补贴,提供住宿;住培医师因病假、产假等情况导致补轮转,可按请假期间年度考核发放奖学金,并发放院级激励、科室激励、保底工资、餐卡补贴,提供住宿。

、本办法由医院教务人事科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2021年3月1起执行。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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