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发布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8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4月28日夜间~29日夜间,我市有一次降温降雨天气过程,大部分地区将出现大到暴雨(25-70毫米),西部偏西、 东北部偏东地区中到大雨(20-50毫米),局部地区降雨可达100毫米,并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阵性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为切实做好强降雨天气的防 范应对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预警。当前正值“五一”期间,我市出行人员、车辆 和游客都将大幅增加,强降雨天气将带来较大安全压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强降雨防范作为当前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好。当务之急要立即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方式,将强降雨预警信息发送到基层单位、城市社区、农村村社,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全面排查,认真防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沿江设施、城市内涝点、居民集中居住区、低洼地区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山洪易发区、 工矿企业、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交通、公安部门要通过高速公路、交通干道显示屏以及广播电台及时发布预警 信息,加强对车辆引导疏导,做好灾害天气下的交通组织。市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及时疏浚排洪沟渠和下水管道,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水利部门要做好江河水情监测,严防山洪暴发。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游客和旅游景区的安全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等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 施,严禁在暴雨期间作业。

        三、提前准备,有效应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队伍等方面准备。各区县(自 治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各级领导要在 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迅速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强化值守,畅通信息。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分管领 导必须在岗,确保政令信息畅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出现灾情要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工作,做好灾情收集审核上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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